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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秀山2026年新春灯会部分灯组处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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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证金 0 万元
项目类型
服务类
预算(万元)
0.75
  • 招标公告

青秀山2026年新春灯会部分灯组处置

发布时间 2026-06-22 10:34:33

青秀山公司2026年新春灯会部分灯组处置公告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(2020年版)的通知》等规定,现就青秀山公司对2026年新春灯会部分组处置进行公开竞价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竞价。

一、项目名称: 青秀山公司2026年新春灯会部分灯组处置

二、项目编号:2026QXS-HQFWB-4

三、内容:本次对青秀山公司现有的部分无参展价值的灯组进行公开竞价处置(回收),该批灯组目前已拆除。现堆放于音乐大草坪后侧道路两旁,预灯组及角铁架重量5吨;其中,包含道路两侧变形方通管,变形铁线以及变形角铁架,现交由回收商自行拆解后到处置人指定地点过磅,具体重量以实际过磅为准。

四、看样时间202662390018:00

五、限控制单价 1500/吨,最终以实际过磅吨数为准

六、支付方式:最终以实际过磅吨数为准,一次性支付。

七、标段划分: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。

八、报价要求:

1.以上报价为到场自提价格,即回收商需自行负责装车、运输、清理垃圾、过磅及承担所有相关费用。

2.报价请按一次性报价,不接受拆分试报价

3.报价应包含所有税费、人工、机械、运输、垃圾清理、保险等一切费用。

4.本次竞价设有底价,低于底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。

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,详见竞价采购文件。

九、竞价人的资格要求:

1)国内注册的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 营业执照范围包括经营本次处置货物内容的能力。

2)具备有效的《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》或相关资质。

3)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
4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、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,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标。

5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,也不接受未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竞标。

6)在本网站存在违约或者失信行为而被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,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。

7)其他要求: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(http://www.qxscg.cn)注册成功的供应商。

十、竞价文件的获取:

1.发放时间:202662209:00至202662418:00止

2.发放网站: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(http://www.qxscg.cn)

十一、竞价截止时间和地点:

竞价人应于202662418:00止,将竞价文件上传至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(http://www.qxscg.cn),逾期上传的将予以拒收。

十二、评审时间及地点:

本次竞价将于20266259:00,由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小组在公司101会议室(凤岭南路6-6号)开展评审工作,中选公告最迟于62518:00时前公布在青山清竞价采购网的中选公告模块。竞价人届时登录平台开展查询工作。

十三、网上查询地址:

本次竞价采购公告及中选公告在南宁青山清竞价采购网(http://www.qxscg.cn)发布。

十四、业务咨询:

采购单位: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     

地址: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6-6号

联系人及电话:何工 0771-556066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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